上周三是2013年2月13日,
我收到四個月前申請的臨時工作證(USA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)
一張也不便宜,我們當時是在丟綠卡申請包裹的同時上網申請的,申請費380美金。
申請這玩意兒是optional的,不是每一個外籍新娘都得要一張,
只是在拿到正式綠卡前,有這張卡可以讓你被合法雇用,換言之,可以找工作了。
因為這有點像正式綠卡的暫時版本(但是不可以用來出入境喔),它有期限限制,
像我的就只發給我一年的時間,最過分的是,明明是今年1/13就issue的,
我足足在一個月後才拿到,也就是說只剩11個月的有效期限,